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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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1 | 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 | 96% | 2880.0万人民币 |
2 | 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 | 4% | 120.0万人民币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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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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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1 |
苏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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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卞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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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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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东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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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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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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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2021-06-29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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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9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 ?股东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出资额2880万元,出资比例96%,出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股东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额120万元,出资比例4%,出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出资为货币。 第三十八条 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并应符合于2020年2月14日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投资合作协议》与其补充协议的约定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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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06-29 | 注册资本变更 |
15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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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万人民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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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06-29 | 股东变更 |
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 ,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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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 ,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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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06-2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杨东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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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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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1-06-2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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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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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06-28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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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5第六条 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出资额1380万元,出资比例92%,出资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额120万元,出资比例8%,出资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且股东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全部实缴出资完成前不得向除股东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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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1-06-2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李敏宾建雄 [退出]苏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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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跃进李敏卞玉志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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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1-06-28 | 股东变更 |
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 ,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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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 ,株洲市滨福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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